园艺园林学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发布时间:2025-05-13浏览次数:118

      为给学生提供自主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农垦校发〔202482号)(以下称《转专业管理办法》)精神特制定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全流程具体工作。

1.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学院教学副院长、学院党委副书记

成  员:各系主任、教学秘书

2.监督小组:负责对转专业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察

组  长:学院党委副书记

成  员:学院纪委委员、学院分团委书记

3.考核小组(共计7人)

组长:教学副院长

组员:各系主任、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二、报名要求

1.转专业面向群体2024级本科生(不包含留级生)。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1)属于定向就业招生及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升本、高职班(三校生)、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中外合作办学、中(高)本贯通等特殊招生类型。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

3)有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

4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或由其他学校转入)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转入专业人数和条件限制:

1)留(降)级、休学期满复学以后原专业发生变化。

2)创业休学后复学。

3)退伍复学。

4.风景园林、园林专业需对素描、水彩方向有一定基础。

三、接收人数与选科要求

专业名称

在校生数

拟接收数

高考选科要求

园艺

85

13

包含物理、化学

园林

79

12

包含生物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82

13

包含物理、化学

风景园林

50

8

包含物理、化学

注:“在校生数”指2024级本专业现有学生数。

四、提交材料

有转专业意愿且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学生,参照各专业拟接收人数,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签字的转专业申请。

2.学生本人签字的《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3.学生本人大学阶段第一学期已修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退伍学生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创业学生需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6.其他:获得有关的表彰、奖励或证书等(若未获得可不提交)。

以上提交材料,应于2025525送至园艺园林学院3069办公室,过期不予接收材料。

五、资格复核

1.对已提交申请表、成绩单和高考选科情况进行复查。

2.复核学生学籍(休学、保留学籍)、处分情况。

六、考核程序及地点

对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学院将通过考核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在招收转专业人数限额内进行录取。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两部分组成:其中大学第一学期已修课程平均分百分比排名占据转专业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60%

面试地点为学院3072会议室,面试时间为2025527日下午15:00面试成绩分两个部分,分别为政治素养和综合素养。其中,政治素养占40%综合素养占比 60%

1.政治素养: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意识形态认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遵守道德规范。

2.综合素养考核内容包含专业认知学业基础沟通能力等方面。

已修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占比进行折合,折后对两项成绩进行叠加,最终按照叠加后的总成绩进行归一法排名,确定拟接收转入专业学生名单。

考核过程全程录像,考核结束后面试录像等相关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案。

七、录取及公示

1.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公示:

1)面试结束后2天,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公示栏和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受反馈。

2)公示期间,如学生临时提出放弃拟转入资格,则按照最终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不再另行召开专门会议研讨。

3)公示期间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学生可向学院纪委申诉(电话:6819606)或向学校教务处申诉(电话:6819092

4)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学生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

八、信息公开及联系方式

园艺园林学院学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信息将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布。

学院网址:https://yuanlin.byau.edu.cn/

联系人:闫老师   电话:6819606

附件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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