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10-20浏览次数:34

各单位:
      为鼓励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促进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现组织开展 2022 年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
      2022 年,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要重点突出“应用型”“高质量”“新农科”“金专”“金课”“课程思政”“教学质量保障”“师德师风”等内容,针对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研究,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形成标志性的研究成果。鼓励教学成果多样化、工程化和实用化,鼓励开展教育教学顶层设计的研究。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置三个类别: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重点课题指定研究主题,采取竞标方式评选;一般课题分配名额,由基层院部评选;专项课题设置师德师风专项,教师自由申报,学校集中评选。重点课题根据学校当前教育教学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设置研究主题,申报者须站在学校全局角度开展研究,研究主题如下:
1.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策略
2.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
3.数字化课堂教学的探索
4.北大荒精神育人体系的构建与实践5.学生品德修养与学风建设
6.新农科背景下应用型大学发展的路径与策略
7.学校办学特色的凝练与深度挖掘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主持人应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一定教学研究能力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教辅人员。课题组全体成员不超过5 人。
(二)课题主持人限报课题 1 项,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2 项研究。
(三)有在研的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主持人不能参加本次课题申报。
(四)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 1~2 年,最长不超过 3 年。
(五)为更好完成研究,课题主持人身份须与研究内容相符。
(六)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联合申报,协同研究。
四、数量分配
      园艺园林学院3项。
五、申报流程
(一)填写材料符合资格的课题主持人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 1)(一式三份),提交所在单位。
(二)组织评审  
    1.一般课题由学院院部组织专家参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评审指标体系》(附件 2)进行评审;机关与教辅单位申报的一般课题由高评中心组织评审。课题主持人、参加人及直系亲属不能担任评审专家。
    2.重点课题和专项课题由学校组织评审。
(三)内部公示  
     一般课题评审结果在报至学校前,要由各院部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 3 天。
(四)提交材料  
    各院部汇总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及按照限额推荐的一般课题,填写《2022 年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 3),连同立项申请书报至学校。
(五)学校审核  
    学校对一般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进行审核、公示,确定立项名单。

六、材料报送   

    请拟申报教师于 11 月 3 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报至刘红娇处。

(一)立项申请书(电子版);

(二)课题申报汇总表和一般课题公示原件各一份(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1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2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评审指标体系.doc

附件3 2022年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