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省科技厅通知中的项目类别、申报方式和时间、项目申请条件、申报要求及说明等,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一、项目申请书填报
1. 从2021年起,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除研究团队以外项目,重点、杰出青年、优秀青年、联合引导项目试行经费“包干制”(详见附件2)。在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内,不再区分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时,不再填写项目资金预算等方面内容。
2.研究团队项目申请人要严格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优化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3.研究团队项目设直接经费与间接经费,间接经费按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30%计算(资助金额100万元,直接经费76.93万元,间接经费23.07万元;注:资助总经费=直接经费 + 间接经费,间接经费 =(直接经费-设备购置费)×30%)。绩效支出:依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农垦校发[2017]64号),按间接经费的75%计算。
二、申请指标限额
1.研究团队、杰出青年、重点项目各单位每类项目最多推荐至学校1项,经学校评审推荐至省基金委。(省限定我校推荐上报团队项目1项,杰出青年项目1项,重点项目2项)
2.优秀青年、联合引导项目申报指标详见申报指标分配表。(省重点实验室不占用学院申报指标)(详见附件3)
三、材料报送
各申报单位请于3月26日前将本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2021年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详见附件4)纸质版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张深远 孔祥森
联系电话:6819123
邮箱:562366865@qq.com
附件:
1.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关于申报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关于在省自然科学基金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通知(黑科联发2021-4号)
3. 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联合引导)申报指标分配表
4. 2021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5. 2021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6.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7.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
8.关于进一步优化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
科技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