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校级教改项目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9-20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促进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 2021 年校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内容

申报的课题要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重点工作,突出“应用型”“高质量”“新农科”“金专”“金课”“以北大荒精神为核心的课程思政”等内容,针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研究,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形成标志性的研究成果,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课题申报要求

(一)课题主持人应为我校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一定教学研究能力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教辅人员。课题组全体成员不超过 5 人。

(二)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研究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

(三)在研的校教学研究课题主持人不允许参加本次课题申报。(四)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 1~2 年,最长不超过 3 年。

(五)为能够更好的完成课题研究,课题主持人身份须与课题研究内容相符。

三、申报数量分配

课题申报限额共 36 项,各单位具体申报限额详见表 1 所示。

 

 

 1 各单位课题申报限额一览表

 

 

 

农学院

 

 

 

 

 

 

 

 

 

 

 

 

 

 

 

 

 

 

 

 

 

 

申报限额

 

3

 

3

 

3

 

3

 

3

 

3

 

3

 

3

 

2

 

2

 

2

 

2

 

2

 

2

 

36

四、课题申报流程

(一)填写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资格的课题主持人填写立项申请书(详见附件 1),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机关及教辅单位兼职教师若申报与专业相关的课题,须通过院部申报。

(二)所在单位初审

各单位组织专家参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评审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2),对本单位申报课题进行初审,按照限额确定推荐申报课题。课题评审中须坚持向普通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普通一线教师。

(三)单位内部公示

各单位须在本单位内部将推荐申报课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课题名称、课题主持人及参加人等信息,公示期为 3 天。

(四)学校组织评审

各单位将推荐课题申报材料报至学校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课题名单。

(五)公示公布名单

将拟立项课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公布立项课题名单。

五、申报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1 年 10 月 8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报送至院办肖瑶。

(一)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公示原件和课题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 3)各一式一份。

 

附件:

附件1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doc附件2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评审指标体系.doc附件3 2021年校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