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做好此项工作对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推动园艺园林学院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和细则。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推免生工作规章制度,为进一步推动园艺园林学院推免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要进一步规范推免生遴选工作,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学科带头人、系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园艺园林学院2021级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杨凤军(教授,院学术委员会组长,硕士研究生导师,院长)
沈 鸿(教授,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盛云燕(教授,分管本科教学工作/ 科研副院长、学科带头人)
张 南(副书记,分管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
成 员:廉 华(教授,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
马光恕 (教授,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
纪 鹏 (教授,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
靳亚忠(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园艺学科后备带头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系主任)
王茹华(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园艺系主任)
王洪义(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园林系主任)
刘 芳(高级实验师,园艺园林学院教学中心主任,学科秘书)
办公室主任:张吉
秘书:肖瑶、孙淑楠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原则
凡符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申请基本条件”的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普通推免生资格。推免生名额分配以专业为单位,名额分配遵循:优先考虑生源不足的学科(类别)和专业(领域);优先考虑艰苦学科(类别)和专业(领域);优先考虑学校、学院重点扶持、发展的学科(类别)和专业(领域)的原则,如某专业(或类别)申报人数过低,或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数少于分配名额时将空余名额调剂到本学院其他专业。根据学校下发的《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0年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园艺园林学院推免名额为2人。以专业人数60人为计算基数(学校标准班级规模)确定推免生基本名额,不足60人专业按60人计算,超过60人专业按照实际人数为60的倍数计算,人数计算过程中均采用四舍五入法。依据“按学校分配名额的120%确定推免生资格名单”相关要求,园艺园林学院2020级推免生的拟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2017级普通应届本科专业学校核定分配名额为2人,拟推荐名额为2人。
各专业具体的名额分配见表1。
表1 各专业名额分配表
专业 | 人数 | 名额基数 | 备注 |
园艺 | 88 | 1 | 校、院重点扶持、发展的学科 |
园林 | 66 | 1 | |
总计 | 154 | 2 |
说明:同等成绩,优先推荐报考本校研究生,双一流建设学科学校。
二、推荐
(一)申请基本条件
凡属于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可申请推免生资格:
1、德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智
(1)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且第1-6 学期平均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含)。
(2)外语成绩较好,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或大学外语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含);其他语种(俄语、日语、德语)的推免生亦应达到相对应成绩标准。
3、体
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和体质达到本科教学要求,体检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4、能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符合以上申请基本条件的学生,若在校期间服兵役,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推荐工作程序
1、资格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陆“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主页-资料下载-招生工作”下载填写申请表格,并于2020年9月25日11点30分前将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提交至所在学院(或校团委)。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3)大学第1-6学期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国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6)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原件由学院(或校团委)查验后退还;材料(2)、(3)及其他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由学院(或校团委)统一提交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备案。
2、资格遴选
研究生支教团的遴选工作由项目办(校团委)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开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严格参照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学校分配名额的120%确定推免生资格名单,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学院(或校团委)于2020年9月28日前将名单报送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经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汇总,学生处、教务处等部门复核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综合考核总成绩=前6个学期学习平均成绩×90%+能力考核成绩×10%。
注:前6个学期的学习成绩为不包含校内选修课、通识选修课、公共课选修课。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申请材料当面退回给申请人,对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申请者进行排序,确定拟推荐的推免生名单,并上报研究生处。
学校将审定后的推免生资格名单在各学院及校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由学校将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即可获取推免生资格。
三、管理与监督
1、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管理。
5、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一经核实,按相关规定处理。投诉负责人:杨凤军,电话:68191607。
6、本方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园艺园林学院负责解释。如遇国家、学校政策调整,以国家或学校规定为准。
附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能力考核评定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定标准及说明 |
综合素质(100分) 占60% | 品德素质 | 对本科阶段培养的认识和自我评价;对我校在农业产业地位的认识;具有团队精神,乐于与他人合作;身心健康,具有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从事农业这一艰苦学科的研究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愿意为服务“三农”的事业而工作。(1-40分) |
理论素质 | 具有农业领域基础知识;具有创新的意识和创业的精神,对农业科技发展前沿有一定的了解,有较为明确的思路和意向,对未来从事的农业科研领域的研究方向较为明确且有一定了解,具有从事该项研究的热情。(1-30分) | |
专业技能 |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兴趣,能够配合研究生阶段学习和教师的指导工作;根据自己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对农业科学问题和现象给出自己分析和见解,能够独立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方式方法,具有一定的独立研究能力。(1-30分) | |
创新能力(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 占40% |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 SCI、EI、ISTP收录期刊,第一作者每篇5分,第二作者以后每名递减1分;参加者最低分数0.5分。 |
国家级学报,第一作者每篇2.5分,第二作者以后每名递减0.5分;参加者最低分数0.3分。 | ||
中文核心期刊,第一作者每篇2分,第二作者以后每名递减0.5分;参加者最低分数0.2分。 | ||
省级期刊,第一作者每篇1.5分,第二作者以后每名递减0.5分;参加者最低分数0.1分。 | ||
自然科学研究课题(我校为主持单位,以任务书或变更证明的结题书为准) | 国家级课题第1位为5分,以后每降低1个位次递减1分;参加者最低分数0.5分。 | |
省部级课题第1位为3分,以后每降低1个位次递减1分;参加者最低分数0.3分。 | ||
地市厅级课题第1位为2分,以后每降低1个位次递减0.5分;参加者最低分数0.2分。 | ||
校级课题第1位为1分,第2位为0.5分;参加者最低分数0.1分。 | ||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国家级第1位为2.5分,以后每降低1个位次递减0.5分;参加者最低分数0.3分。 | |
省部级第1位为1.5分,以后每降低1个位次递减0.5分;参加者最低分数0.2分。 | ||
校级第1位为1分,以后每降低1个位次递减0.5分;参加者最低分数0.1分。 | ||
获得专利(专利权隶属我校,持有专利证书有效) | 发明专利第1名为2分,以后每降低1个位次递减0.4分。 | |
实用新型专利第1名为1分,以后每降低1个位次递减0.2分。 | ||
外观设计专利第1名为0.5分。 | ||
专业技能大赛 | 国家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 | |
省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 ||
自然科学研究奖励(要求同自然科学研究课题) | 国家级一等奖第1位15分,每降低1个位次递减3分;每降低一个奖励等级降低5分;最低分数1分。 | |
省部级一等奖第1位10分,每降低1个位次递减3分;每降低一个奖励等级降低2分;最低分数0.5分。 | ||
厅局级一等奖第1位8分,每降低1个位次递减2分;每降低一个奖励等级降低2分;最低分数0.5分。 | ||
英语运用能力 | 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含425分)加1分;六级425分以上(含425分)加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