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9年度科研项目绩效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9-29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农垦校发〔2017〕64号)相关规定,学校拟于近期发放符合条件的科研项目绩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的范围和方式

按照学校纵向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管理办法,间接经费已计提纳入学校专用账户。发放范围包括已经计提间接经费的项目,绩效支出一律通过银行卡发放,以零现金方式支付,达到应税标准的,应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相关要求

1.绩效支出按照“重贡献、重实效”的分配原则,发放对象为项目组成员及参与课题研究的相关人员。

2.在研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省科技厅重大项目需在计划系统中提交并审核通过的年度进展报告或中期总结报告,其他类课题需提交纸质年度考核报告等佐证材料;已结题项目需提交课题鉴定、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3.承担科研项目具有间接经费的项目负责人请按照学校间接经费管理办法及项目任务书中间接经费额度核实本人科研项目绩效发放情况有问题及时反馈科技处。

4.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科研业绩进行考核,参与绩效发放人员须在绩效申请表中的考核方案及分配细则栏签字。科技处将会同人事处、财务处审核后予以发放。

5.请项目承担单位于2020年1月2日前统一将《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支出申请表》(一式二份签字盖章),研项目绩效发放明细表(汇总表)、年度报告或中期总结报告、课题鉴定或验收报告纸质材料(一份)、单位公示结果(一份签字盖章)。所有材料纸质电子版统一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附件:1. 2019年科研项目绩效发放名单

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项目绩效支出申请表

3.科研项目绩效发放明细表(汇总表)

4.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

联系人:孔祥森  张深远  

联系电话:6819123

                                                     科技处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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